medium 2013-01-08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Shang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2012 Municipal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Assessment Plan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2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方案

sh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assessing and evaluating the performance of Shanghai's municipal and district-level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for the year 2012.
Document Text 3,427 characters
沪府办发〔2012〕74号<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和《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br>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br>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和《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br> 2012年12月25日<br> 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br>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方案。<br>   一、考核评估指导思想<br>   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紧密围绕“基本建成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努力完善公开制度、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规范工作、加强监督、保障救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br>   二、考核评估范围<br>   包括17个区县政府与市级各委、办、局等政府信息公开部门。<br>   三、考核评估主要内容<br>   主要考核评估各单位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3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1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46号)的情况,具体如下:<br>   (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保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工作机构设置、经费保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公文备案、统计月报、工作信息报送、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情况等;<br>   (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包括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府公报、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重点渠道工作情况及便民服务举措;<br>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及实施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更新情况,资金、项目、政策、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的工作深化和推进情况;<br>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依申请受理机制、网络提交渠道、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及实施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性及合法性情况,各类争议应对和处理情况等;<br>   (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权利救济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受理举报、责任追究制度及实施情况等;<br>   (六)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情况等其他政务公开情况;<br>   (七)相关市级部门对所属条线区县部门的指导情况,以及各区县落实条线工作情况。<br>   四、考核评估方法步骤<br>   (一)部门自查<br>   各区县、各部门根据上述重点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形成自查报告,并附有关材料。<br>   (二)市、区县互评<br>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市级部门除自查外,分别对所属条线的区县部门开展检查评估。<br>   17个区县政府除自查外,对市级部门就所属条线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工作等作出评价。<br>   (三)重点督查<br>   在各区县、各部门自查基础上,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市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br>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核查<br>   1.市财政局核实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公开的自查情况;<br>   2.市监察局核实行政申诉处理自查情况、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等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br>   3.市政府法制办核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情况;<br>   4.市国家保密局提供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情况的评估结果;<br>   5.“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发布”办公室分别提供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的评估结果;<br>   6.市档案局、上海图书馆分别提供开展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受理)服务情况的评估结果。<br>   (五)市政府办公厅综合评估<br>   市政府办公厅汇总有关单位评分,并综合考虑社会评议等情况,形成各区县、各部门考核评估总分。<br>   五、时间安排<br>   (一)2013年1月25日前,相关单位将以下评估结果报送市政府办公厅:1.各区县、各部门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及所附材料;2.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等市级部门对所属条线区县部门进行检查评估的结果;3.各区县对市级部门进行评价的结果;4.相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核查结果。<br>   (二)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2月上旬,联合督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br>   (三)2013年2月28日前,各区县、各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br>   (四)2013年3月上旬,形成考核评估结果,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br>   六、考核评估结果使用<br>   本次考核评估结果将向社会主动公开,并提交市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作为2012年度(绩效)考核依据。<br>   各区县、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认真填写并报送有关考核评估材料,确保这次考核评估取得实效。<br> <br> 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实施方案<br>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方案。<br>   一、评议指导思想<br>   紧密围绕“基本建成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积极探索实施社会评议的方法和途径,通过第三方机构调查、电话回访依申请服务对象、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开展公众测评等手段,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价和建议,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br>   二、评议范围<br>   包括17个区县政府与市级各委、办、局等政府信息公开部门。<br>   三、评议主要内容<br>   (一)社会公众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评价,包括知晓度、满意度和关注度;<br>   (二)依申请公开服务对象对各单位依申请公开服务的满意度及工作建议;<br>   (三)各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政策文件的公开、在线提交公开申请便利性等;<br>   (四)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服务窗口建设情况,包括电话、窗口设置、服务态度等。<br>   四、测评方式<br>   本次社会评议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开展:<br>   (一)在区县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各部门办事窗口等地点,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对象随机抽样,开展拦截问卷访问;<br>   (二)向第三方测评机构提供依申请公开服务对象名单,由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范围的电话回访;<br>   (三)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开设专窗,由社会公众进行网上测评,同时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br>   (四)由经过严格培训的调查员扮演成服务对象,接受被测评单位的信息公开服务,对事先设计的一系列问题逐一进行评估。通过暗访的方式来监测网站、热线电话等不同公开途径的服务态度和公开情况。<br>   五、时间安排<br>   (一)2013年2月15日前,委托社会专业调查机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调查,并由被委托机构提交社会评议结果及报告;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开展网上测评。<br>   (二)2013年2月下旬,对第三方机构的评议成果和网上测评结果进行分析。<br>   (三)2013年3月上旬,与年度考核评估结果一同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br>   六、评议结果使用<br>   社会评议结果将进行通报,并作为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Topics
government transparency administrative assess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etadata
Publisher
Site sh
Date 2013-01-08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政务公开
CMS Category 沪府办发
References (10)
unkn 沪府办发〔2012〕74号 formal
unkn 沪府办发〔2012〕34号 formal
unkn 沪府办发〔2012〕46号 formal
unkn 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named
unkn 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实施方案 named
unkn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named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named
unkn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沪府令32号)
named
unkn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named
unkn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办制订的⟨201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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