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gh 2015-03-31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unicipal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Key Tasks Arrangement for Shanghai Municipal E-Government in 2015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5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

sh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annual key tasks arrangement for Shanghai's e-government work in 2015, focusing on areas such as online government service hall development, government data sharing, credit information services, and e-government cloud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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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发〔2015〕16号<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br>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br> 现将《2015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br> 2015年3月6日<br> 2015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br>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智慧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安排,进一步推动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稳步促进管理模式创新,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对2015年本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如下:<br> 一、落实年度重点工作<br> (一)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br> 1.继续拓展市级网上政务大厅服务功能,提升服务人民群众水平;扩大协同审批和单部门审批应用范围,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责任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审改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br> 2.市政府各部门按照统一技术标准,推进各业务系统与市级网上政务大厅数据对接,推动企业设立、变更应用在全市运行。研究遴选其他与企业日常经营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集成以行政相对人办理事件为核心的协同应用。(责任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审改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政府相关部门)<br> 3.建设并完善区级网上政务大厅,形成全市一体、上下联动的网上办事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办公厅)<br> (二)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共享<br> 4.出台信息共享管理规范。理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制机制,制定政府内部数据共享管理规范,扩大共享范围,实现开放管理、授权使用。(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br> 5.推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建成并运行上海市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基本形成市级部门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梳理政府部门履职所需信息共享需求,推动部门业务信息资源按需共享。(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br> 6.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统筹硬件资源、数据采集、信息应用,完善实有人口信息库、法人数据库和空间地理信息库及其他数据库。(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政府相关部门)<br> 7.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大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的开放服务力度,力争提供累计1000项数据产品的下载使用,引导有条件的区县逐步开放相关数据资源,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对政府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增值利用。(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br> (三)深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应用<br> 8.深化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本市行政机关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的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满足社会对公共信用信息的需求。(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br> 9.拓展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应用。满足行政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公共资源分配等活动中查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br> (四)推动电子政务云建设<br> 10.制定电子政务云建设方案。调研排摸有关单位电子政务云建设现状,统筹规划电子政务顶层架构,明确市级电子政务云建设内容,研究制定全市层面的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厅)<br> 11.探索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研究推进统一高效、弹性扩展、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业务应用系统向云平台迁移,推行一体化集约建设和运维模式。(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br> 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br> (一)推进经济领域重点应用<br> 12.结合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推动“四合一”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市工商、质监、食药监、价检业务专网在区政务外网的部署整合,为市、区县联动共享创造条件。(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相关区县政府)<br> 13.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政府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相关功能;按照全国统一标准规范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应用建设,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积极探索研究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责任部门:市工商局)<br> 14.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向试点区县延伸,进一步提升区县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税收征收信息共享和利用。(责任部门、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br> 15.深化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压缩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时间,降低办税成本。推广“办税一网通”在全市范围内应用。(责任部门:市地税局)<br> 16.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系统建设,重点开发建设企业用户管理、数据统计分析、风险警示提醒等功能模块,逐步实现对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实时监管。(责任部门:市金融办)<br> 17.完成自贸试验区外资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基于数字证书的外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上海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项目,为营造创新、繁荣、规范、有序的商务发展环境提供信息化保障。(责任部门:市商务委、自贸试验区管委会)<br> (二)推动城市管理创新应用<br> 18.全面推进地下空间信息基础平台、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地下空间专业网格化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制定跨部门、跨业务的信息化标准规范以及信息资源共享规程和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信息共享交换体系。(责任部门:市建设管理委)<br> 19.围绕营运数据采集、智能集群调度、数据共享交换和信息发布等内容,推进公交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完善“上海公交”移动APP应用,扩大信息受众范围。(责任部门:市交通委)<br> 20.对接国家要求,做好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支撑工作。深入推进标准化、多维度、多层面的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责任部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br> 21.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成绿色账户覆盖100万户。通过绿色账户大众版移动APP应用,方便市民垃圾分类账户积分查询、礼品兑换,提升绿色账户平台的公众服务能力,保障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责任部门:市绿化市容局)<br> 22.推动环境应急与辐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事故预警、应急响应、决策分析、处理处置水平,填补本市环境应急信息化空白。(责任部门:市环保局)<br> 23.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汇总、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动态管理。(责任部门:市安全监管局)<br> 24.推进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行特种设备企业分类监管以及申报和扣分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br> (三)推广民生领域示范应用<br> 25.有序推进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系统建设,完成全市10个主要业务条线200多个事项统一进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br> 26.完成健康信息网拓展项目建设,全面应用“疾病控制子系统”和“妇女儿童保健子系统”。完善家庭医生制度,优化家庭医生信息化工作平台。(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br> 27.完善和提升本市家政信息管理平台功能,逐步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信息纳入家政信息数据库,加强家政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家政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br> 28.完善旅游电子合同相关功能,在电子合同中加盖旅行社电子印章。深化“乐游上海(服务版)”微信公众服务号支撑平台的功能应用。(责任部门:市旅游局)<br> 29.构建面向社会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和面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内部业务协同平台”,提高食品安全信息服务能力,提升监管信息协同共享水平。(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br> 30.推进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上海分系统)建设,建立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实现信、访、网、电四类信访形式全覆盖,打造公开、透明、高效的信访机制。(责任部门、单位:市信访办、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br> 三、拓展为民服务渠道<br> (一)深化政府网站群建设<br> 31.开展政府网站微门户建设,制定上海市政府移动门户建设标准体系,初步构建政府信息及时推送、政府服务随身使用、政府公众便捷互动的移动门户。(责任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br> 32.建设“中国上海”网站群智能服务系统,构建上海政务资源知识库,为公众提供智能提示、智能问答、智能标签、智能导航、关联推荐等人机交互的“一站式”智能化服务。(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br> 33.深化政府网站无障碍改造工作,推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委办局实现全网站无障碍改造。(责任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br> (二)提升市民服务热线功能<br> 34.实现市民热线门户网站自助受理与办结反馈查询等功能,提供面向市民的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服务。(责任部门:市信访办)<br> 35.拓展热线GIS地理位置信息系统统计分析及应用功能,研发智能化知识库,实现市民热线门户网站、手机平台与电话的同步服务。(责任部门:市信访办)<br> (三)推动政务微博微信发展<br> 36.进一步加强“上海发布”微博、微信平台建设,继续以扩大便民即时查询服务领域为抓手,全力提升“上海发布”微信服务水平,不断扩大影响力和信息覆盖面。(责任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办公厅)<br> 四、完善支撑保障体系<br> (一)持续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br> 37.完善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内网建设,并就近接入市级网络平台;区县政府充分利用现有政务内网基础设施,建成区县网络节点,并实现与市级网络中心连接。(责任部门、单位:市公务网管理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br> 38.进一步扩大区级政务外网覆盖面。扩建政务外网光缆汇接点,重点提升街道、居(村)委会政务外网应用水平,实现市、区县、街、居(村)全面贯通。在整合扩容互联网集中出口的基础上,扩充移动互联网与政务外网的接口,满足移动办公、移动执法应用需求。(责任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区县政府)<br> 39.提升800兆政务共网为政府部门应急管理、大型活动组织提供通信保障的能力。(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br>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安全保障<br> 40.推进重要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网络安全检查,加强政府机关网站安全管理,完善城市网络安全应急保障和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通报机制,构建多层次的灾难备份体系。(责任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br> 41.完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基础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安全测评认证平台服务,完善统一网络信任体系。(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br> 42.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正版软件采购、使用、报废等基本信息和台账,加强软件使用日常监管,确保各单位使用正版软件产品。(责任部门:市新闻出版局)<br> (三)开展电子政务调研,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br> 43.开展电子政务工作调研。召开区县政府、市政府委办局工作座谈会,排摸调研本市“十二五”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梳理下一步发展思路。(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br> 44.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吸收采纳行业专家、高校学者、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形成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文稿。(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br> (四)加强评估考核和研究学习<br> 45.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出台《上海市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全面开展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项目和经费的重要依据,并逐步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畴。(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务员局)<br> 46.加强专题研究和学习交流。关注电子政务领域的新技术应用发展趋势,针对实践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度研究,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推进本市电子政务发展。(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相关部门)<br> 47.开展电子政务相关知识普及和宣传培训,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开设电子政务培训课程。(责任部门、单位:市公务员局、上海行政学院、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br> 附件:2014年上海市电子政务工作报告<br> 附件<br> 2014年上海市电子政务工作报告<br> 2014年,本市电子政务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以提高为企业和市民服务水平为核心,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体制创新、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行政效能、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科学开展项目建设,不断深化业务应用,稳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力推动了“两高一少”行政区的建设。<br> 一、促进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提高行政效能<br> (一)不断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增强改革实效。深化网上行政审批和办事服务,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市级网上政务大厅2014年1月全新改版,汇聚全市658个审批事项和1313项网上办事服务项目,与17个区县和自贸试验区、虹桥商务区实时对接。“企业设立”和“建设工程”并联审批系统平稳运行。市公安局、市建设管理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3个部门的95项单部门审批事项与市级网上审批平台数据对接。截至2014年底,市级网上政务大厅总访问量181万人次。市政府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和办事服务平台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力支撑了审批和办事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托区级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审批平台和区县行政服务中心,拓展网上便民服务功能,协同应用取得实效。<br> (二)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软环境建设,助推制度创新。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建设自贸试验区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及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自贸试验区子平台,汇聚市级部门、中央垂管部门以及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业务系统的相关信息数据,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合监管及协同服务提供支持。截至2014年底,平台汇总工商、税务、口岸、金融等34个部门约700万条信息,并与法人数据库、自贸试验区投资准入“单一窗口”实现系统自动对接。完成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设立纳税人识别码自动赋码试点工作,并在各区县复制推广。通过优化网上服务,试行网上认证、申请预约、窗口优先办理等措施,在网上办理与窗口服务有效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既方便了投资者,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为在自贸试验区外的复制推广奠定了基础。<br> (三)深入推进无纸化办公,打造高效政府。政府系统无纸化办公向纵深发展,初步实现了压缩流转时间、提高办公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方便基层办事的预定目标。截至2014年底,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落实的18项无纸化办公具体措施中,除“移动办公”正在部分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积极探索外,其余17项全部实现阶段性目标。市政府办公厅与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完成联网;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规范的简报100%实现了电子化上报;1447次会议通过电子方式发送通知并进行反馈;6395篇公文实现电子化接收和处理。宝山等区县创新模式,建设居(村)委“电子台账”系统,通过数据整合,实施目录管理,避免“多头登记”和“反复上报”,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br> 二、深化重点领域业务应用,提升现代治理能力<br> (一)经济发展与监管领域,重点提高服务能级。围绕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市场监管和服务模式,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设计业务系统整合方案,依托政务外网将业务系统部署到区级层面,为8个中心城区监管部门提供统一访问入口,实现属地化管理。市地税局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厅,整合网上申报等办税服务功能,实现145项涉税应用的统一受理标准、统一办理权限、统一办理期限,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市工商局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企业注册登记、备案等信息,实现企业信息横向跨部门、纵向跨地区的互联共享。市经济信息化委拓展法人数字认证“一证通”应用,政府部门基于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体系深入开展网上办事服务。<br> (二)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重点提高应用水平。统筹城市建设与管理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和完善相应的应用系统,提高应用效能,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精细化、集约化。市建设管理委启动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汇集城市规划、基础设施管理、综合交通和工程建设四大类业务数据,建立建设交通行业城市空间地理数据库,在全市范围实施跨行业、跨部门、跨平台、跨系统的在线共享。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以建设完善涵盖地下、地表、地上、全市统一的规划国土资源数据平台为目标,持续推进规划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特大城市级规划、国土、房屋管理行业的数据汇集。市绿化市容局横向整合行政事务受理系统、城管执法管理系统和渣土管理系统,建设渣土数据管理平台,形成渣土运输申报、管理、执法和监管各环节协同的工作机制。<br> (三)社会民生与服务领域,重点提高惠民质量。以市民需求为先导,拓展卫生、民政救助、社区建设等领域的电子政务应用,建设使用便捷、服务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市卫生计生委完成市、区县两级卫生综合管理平台的系统建设,完善本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数据实现共享利用。市民政局完成社会救助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升级改造,对申请医疗救助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引入核对机制进行认定,确保社会救助公平、有序、高效实施。市公安局建成“网上信访大厅”,实现一站式访问,自动分层级信访,以及对各级信访办理的电子监察。各区县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提高社区管理水平。依托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为公众提供劳动、计生、农保、合作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十多个条线的200多项办事业务,实现一人能办多件事,一个窗口可办多件事。<br> 三、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信息共享<br> (一)完善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夯实共享基础。发挥实有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信息资源库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扩大数据交换范围,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共享创造更好条件。实有人口信息库汇聚了全市2500万常住人口的基础类、就业类、医疗类、房产类、教育类等信息。法人数据库已涵盖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市场主体,共计170余万户法人单位的登记、资质、监管信息。空间地理信息库完成覆盖全市陆域的高分辨率数码航空遥感摄影,影像的地面分辨率达到025米。<br> (二)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促进开发利用。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在本市经济结构转型、政府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向社会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浏览、查询、下载等基本数据服务,汇聚基于政务信息资源开发的应用程序等增值功能,满足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资源的使用需求。开展上海市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对内实现对政务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对外通过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门户向社会开放。<br> (三)加强跨部门信用信息互连互通,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政府部门带头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发布《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截至2014年底,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汇聚97家单位的3297类信息事项,市、区县两级部门确认将在近500项应用事项中应用信用信息。通过市信用平台查询法人信用信息8.9万人次、自然人信用信息447.5万人次。<br> 四、深化拓展多渠道服务方式,提高立体式服务水平<br> (一)深化政府网站群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以“中国上海”为标志的政府网站群不断拓展办事服务内容,在便民服务方面深入挖掘,整合资源,取得显著成效。28个政府网站完成无障碍改造,方便视力障碍人士使用。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加强行业管理,提升在线查询、咨询、办事等服务功能。各区县政府网站结合区域特色,整合服务信息,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杨浦等区分别在网站上公示政府行政权力目录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增强“权力”的透明度。2014年,政府网站群首页访问量为4.1亿人次,页面总访问量为84.6亿人次。全市政府网站工作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中国上海”在全国网站绩效评估中名列前茅。<br> (二)完善市民服务热线功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12345”市民服务热线围绕市政府关于“服务市民的重要平台,检验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窗口”的工作定位,不断完善受理机制,优化办理机制,强化督办机制,提升市民投诉、求助事项解决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与公安、民政、电力、供水等11家单位建立专线专席三方通话机制,与政风行风热线等5条政务热线并线运行,全市政务信息资源通过热线不断得到集聚和优化,成为政府联系市民、服务市民的重要载体,成为打造服务型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2014年,热线共接听市民来电154万余个,接通率为92.6%,转送工单61.5万余份,事项办结率达到99.8%。<br> (三)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增强政民互动便捷度。政务微博、微信创新工作方法和服务模式,成为政府发布信息的新形式、开展政民互动的新渠道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新平台。“上海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在人民日报等多家权威机构公布的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榜单上排名第一,2014年共发布信息2.6万多条,粉丝数量约1100万,年度增长约17%。“上海发布”“中国上海”政务微信以“公众号”形式发布各类权威的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事项。部分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顺应移动网络和智能移动终端的发展,以智能APP、微门户、短信等形式为市民提供证件办理、交通路况、公交线路、公积金、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查询办理服务,在新技术运用方面开展有益探索。<br> 五、优化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提升保障能力<br> (一)改造政务内网平台,强化业务支撑。政务内网基础设施继续完善,网上应用加快发展,在全市电子政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14年底,政务内网的市级联网单位达307家。政务内网在保障视频会议、公文收发、电子邮件、共享资料库等四项通用应用和市政府核心办公系统、市公安局应急联动信息系统等条线业务应用的同时,完善电子文件交换、电子阅件浏览及批阅、机构组织及权限管理等三大应用系统,大力推进文件简报的网上传阅工作,成效显著。<br> (二)优化政务外网布局,拓展应用功能。政务外网深化网络建设,不断提高网络平台业务承载能力,为重大业务信息系统提供网络支撑。截至2014年底,已接入1400多家市级单位,接入终端超过1.7万台。汇接17个区县政务外网,接入单位约7400多家,终端超过11.3万台,涵盖区县各部门、街道乡镇,并逐步向居(村)委和社区服务中心等延伸。基于政务外网开展的70余项市级业务、60余项条线业务和27项上联国家部委业务稳定运行。<br> (三)提升政务共网能级,推广终端应用。800兆政务共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统一指挥、联合行动的能力有效提升。截至2014年底,800兆政务共网在网终端总数1.47万台,用户包括上海市应急联动全体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医疗急救、民防、海事、交通、港口货运等政府部门及特大型企业单位,其中部分单位整体接入,形成规模应用效能。圆满完成亚信峰会、F1赛车、上海旅游节开幕式、上海马拉松比赛等重点通信保障任务。<br> (四)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加强风险评估与等级保护,建立应急预警机制,不断强化安全长效管理。召开上海市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印发《上海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46个政府部门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对53个政府机构的公共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测评,及时督促整改,信息和网络安全总体平稳可控。组织开展针对本市重点单位重要网站的日常监测、风险提示和季度报告工作。市电子政务灾备中心通过信息系统三级等保安全认证,并组织开展灾难恢复预案培训与演练,完善测试恢复管理规范和流程。<br> 六、深入推进工作统筹,完善体制机制<br> (一)严格项目审核和预算管理,推进集约化建设。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按照“统筹规划、规范标准、集约精简、协同共享、安全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讨论、联合会审等方式,规范电子政务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各环节的管理,在建设目标上,更加注重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发挥电子政务支撑政府部门履行职能的作用;在建设方式上,更加注重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的应用系统,促进政府部门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政府效能;在系统模式上,更加注重集约整合,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发挥投资效益,保障电子政务项目可持续发展。<br> (二)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提升应用成效。落实《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关于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的要求,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引导政府部门切实提高电子政务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已形成“综合发展和服务水平”“项目建设和管理”“应用推广和用户满意”的“2+1”指标体系,并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黄浦区、杨浦区、松江区等7个部门、单位试点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为全面推行积累经验。<br> (三)加强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提高工作前瞻性。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电子政务工作机构密切关注电子政务领域的新技术应用发展趋势,学习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2014年,围绕本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运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工作进展,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专题汇报。开展政府行政效能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政务云等多项课题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参加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介绍本市在电子政务推进机制、应用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组织52个市政府部门和17个区县政府电子政务工作相关负责同志分批召开年度座谈会,交流经验,研究问题,谋划思路。与重庆市、湖北省、杭州市、青岛市等兄弟省市电子政务工作部门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在开展网上办事服务、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出本市相关工作建议。<br> 2014年,本市电子政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面临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部门和区县电子政务发展不平衡、绩效评估覆盖面不广等问题。2015年,本市电子政务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完成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善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政府网上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政府治理能力,努力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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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overnment digital transformation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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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5-03-31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电子政务
CMS Category 沪府办发
References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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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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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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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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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上海市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实施办法 named
unkn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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