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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字
省政府关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br>
升格更名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的通知<br>
(苏政发〔2020〕57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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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br>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职业教育的新部署新要求,探索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通过测评更名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同时撤销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隶属关系、经费渠道等不变。<br>
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部署,加大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督促学校全面落实试点要求和任务,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优化发展规划,深化产教融合,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走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前列。<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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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br>
2020年7月3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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