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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05〕9号<br>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br>
市人民政府决定:<br>
任命胥传阳为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br>
任命李子韦为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br>
任命黄兴华为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br>
任命鲁建平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br>
特此通知。<br>
上海市人民政府<br>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