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87 字 沪府发〔2009〕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br> 市人民政府决定:<br> 免去吴振国的上海市物价局局长职务。<br>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br>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