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468 字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br>
沪府发〔2023〕4号<br>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br>
《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请认真按照执行。<br>
2018年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沪府发〔2018〕30号)同步废止。<br>
上海市人民政府<br>
2023年6月19日<br>
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br>
一、面积和构成<br>
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2527.3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30.05平方公里,长江河口及海域面积2397.25平方公里。<br>
二、空间格局<br>
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呈现“一片多点”的空间格局。“一片”为沿江沿海呈片状集中分布的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多点”为陆域呈点状分布的森林公园、生物栖息地等区域。<br>
三、主要类型<br>
根据区域主导生态功能,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共分为五种类型,分别是:生物多样性维护红线、水源涵养红线、特别保护海岛红线、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红线、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红线。<br>
附件<br>
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