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261 字
沪府〔2017〕69号<br>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2017版)》的批复<br>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br>
沪环保自〔2017〕255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2017版)》。请根据《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2017版)》确定的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编方案和今年6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区政府进一步深化、细化相关工作,有序推进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br>
特此批复。<br>
上海市人民政府<br>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