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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浦江沿岸地区功能融合发展和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br>
沪府〔2025〕13号<br>
市规划资源局:<br>
沪规划资源详〔2025〕20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编制的《黄浦江沿岸地区功能融合发展和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2025—2035年)》,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有关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br>
上海市人民政府<br>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