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225 字
京财法〔2022〕1508号<br>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br>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政府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北京市财政局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发文进行了集中清理。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文件共计160件,现予以印发。<br>
特此通知。<br>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二十一批)<br>
北京市财政局 <br>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