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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6:272025-03-07 16:33
Notice on Issuing the 'Guiding Opinions o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in the Beijing Municipal Administrative Center (Trial)'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bj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official guiding opinions for promoting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in the Beijing Municipal Administrative Center, outlining principles, development goals, and specific measures for integrating digital technologies like BIM into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Document Text
4,913 characters
副中心管委发〔2025〕7号<br>
各相关单位:<br>
现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br>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br>
2025年2月26日 <br>
(此件公开)<br>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br>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副中心控规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创建的一系列要求,全面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品质,系统推进建造方式转型升级和智能建造产业发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北京市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现提出以下意见。<br>
一、总体要求<br>
(一)指导思想<br>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推广全生命周期智能建造为载体,加大智能建造在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建设质量、安全和品质,以智能建造发展的良好态势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聚集,打造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建设发展的新名片。<br>
(二)基本原则<br>
市场主导,政府引领。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激发建筑业转型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加快形成机制灵活、发力精准的智能建造助推体系,推动智能建造产业在城市副中心集聚,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br>
创新驱动,资源整合。准确把握新质生产力本质内涵,坚持向创新要效益,加强系统布局,以全局视野推进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领域全方位、多维度变革,着力打造平台经济,带动各类要素有效聚集,促进城市副中心建设质量提升。<br>
多方参与,协同联动。增强集成观念,强化多元协同意识,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信息汇聚、经验融合、需求响应方面的优势,聚焦提升工程投资效益,不断完善智能建造执行框架。<br>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结合城市副中心实际,围绕重点区域、典型场景,有序推进工程项目试点示范,加大产业布局力度,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智能建造水平。<br>
(三)发展目标<br>
到2026年,智能建造适用技术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实现全覆盖,建立2个智能建造创新中心,搭建2个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2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工程,打造张家湾设计小镇成为智能建造创新实践基地,初步形成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并不断壮大,专项投资保持连续增长,产业支撑经济发展的功能地位显著增强。到“十五五”末,在各类建设项目中普遍应用智能建造适用技术,智能建造产业集群规模效益、创新实力、市场竞争力充分彰显,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实现高度集成和协同发展,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全国智能建造产业高地。<br>
二、主要内容<br>
(一)推广基于数字设计的智能建造<br>
1.推行数字化集成交付模式。鼓励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初期组建包括设计、施工、运维等多方在内的项目实施团队,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协同开展方案深化、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工程概算和委托设计合同等。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形式,建设单位在投资决策阶段可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咨询单位完成项目级BIM模型创建。智能建造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要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明确各方权责义务和各建设阶段BIM交付标准,有条件的项目可在工期、造价等方面设置激励条款。<br>
2.采用BIM正向协同设计。鼓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团队建立基于协同设计平台的横向多专业、纵向多阶段的协同工作体系,结合项目实际,自主制定智能建造考评指标体系,实施量化评估,提升项目设计管理系统性、科学性。引导设计单位遵循限额设计原则,实施全过程BIM正向设计,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环节建立包含多专业信息的设计BIM模型,确保“一模到底”“实模一致”。推动施工、运维等参建方依托设计BIM模型深化各专业设计,提倡应用模型算量辅助工程造价控制,有条件的项目可在深化至功能级模型单元后开展方案比选,寻求技术经济综合目标最优化。<br>
3.运用BIM驱动多场景仿真模拟。支持项目实施团队加强BIM数据挖潜,由静态模型应用向虚拟设计与施工转变,不断强化工程数据对项目决策的关键支撑作用。推动设计单位对建筑产品性能进行充分模拟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光照、抗震、声环境、能耗、气流组织、碳排放、消防应急等数值模拟,根据反馈结果合理调整设计方案。推动施工单位进行动态仿真推演,应用基于BIM的可视化仿真工具,规划场地设施布置,验证关键工艺工法,精确模拟施工组织,科学优化施工进度。推动公共服务、生产、商业类项目的后期运营主体在BIM模型基础上,应用专业软件提前预测人流密度、交通组织、设施运转等运营场景,从投资效益角度研判建设方案合理性。<br>
(二)推广以部品部件标准化为基础的智能生产<br>
4.把握生产源头标准化。支持市场主体加强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与地区条件相适应、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匹配的BIM标准部品部件库。鼓励建材、设备供应商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结合智能建造产业特征,逐步构建并开放模型化产品数据库,依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强与智能建造实施主体间的数据共享,着力探索数字化产品招采等创新应用场景。<br>
5.推动工业化建筑产品智能生产应用。推动建设单位积极探索模块化建筑产品应用场景。推动设计单位制定重复单元的BIM部品部件库,并在迭代应用中实现标准化、系列化。推动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单位探索定型生产工艺工法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助力工厂少人化智能生产。推动施工总承包单位制定施工工艺工法和标准化操作流程,推进部品部件从原材料进场、生产加工到运输吊装全过程质量、成本和进度的管理。<br>
6.推动构件集成化供应和可追溯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综合试点,打造以部品部件工厂为枢纽的工程产品集成供应体系。鼓励预制生产单位加强标准部品部件数据库与自动化生产线之间的信息关联,推动设计选型与零构件生产有效衔接。推行预制构件赋码管理,应用射频识别(RFID)或二维码等身份识别技术,实现建筑部品部件从生产加工、入库、储存到调拨、出库、运输、进场验收的全流程智能化可追溯管理。<br>
(三)提升建造施工过程智能化水平<br>
7.加大智能装备应用研发力度。鼓励建设项目积极采用智能化装备,加大人机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智能测绘等智能装备的推广与应用,推广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布料机等智能化工程机械设备的应用,实现大型设备实时监测、测量机具普及应用、监测数据自动上传和实时报警违规操作。支持企业依托工程实践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产研”双向融合。鼓励新开工项目加大建筑机器人研发应用,在材料配送、喷涂、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替代“危、繁、脏、重”作业,提高施工质量安全效益。<br>
8.加强施工现场智能管控水平。鼓励新开工项目全面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动5G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物联网(IoT)、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地理信息系统(GIS)、无人机等技术在施工现场的综合应用,倡导应用轻量化BIM搭建可视化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实现工程建设活动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推动应用人脸识别、光热传感、RFID等技术,实现劳务信息动态采集、实时统计、智能管控。建立安全管理快速响应、多级协管机制,利用多路超高清视频毫秒级回传的特点部署作业面智能指挥系统,通过图像识别危险要素,无延时自动发现烟火等安全隐患,协同无人机现场巡检,实现多层级协同监管。<br>
9.大力推行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超高层、大跨度复杂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形式,倡导采用具备标准化特征的集成模块化建筑、集装箱建筑等新型、低碳、灵活、可循环的建筑产品。鼓励集成厨卫、装配式装修,门窗、吊顶、墙面等内装零部件选型在虚拟建造阶段实行一体化设计。鼓励施工单位积极应用虚拟建造技术提前识别并消除工程变更风险,实施精细化备料,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br>
(四)盘活数字资产助力智能运维<br>
10.推动数字资产与实体建筑同步交付。引导建设单位注重以BIM为代表的数字资产挖掘,逐步推动建造阶段BIM数据向运维阶段延伸赋能,推动包含资产、设备设施等运营维护信息和数据集成的数字资产应用,为运维阶段实现精细化、可视化管控奠定基础,推动全部数字资产随实体建筑同时交付。<br>
11.探索数字资产深度开发利用。推动运维单位依托集成BIM、IoT和GIS技术的智能建造管理系统,与楼宇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相结合,对建筑用能监控、能耗统计进行可视化管理,对设备运行实时监测、分析和控制,支持设备设施运行的动态信息查询和异常情况快速定位,实现物业、设备、设施及其巡检维修的精细化和可视化管理。<br>
(五)推动智能建造产业高质量发展<br>
12.支持智能建造产业园区建设。围绕“创新设计+城市科技”功能定位,持续强化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副中心智能建造“一核两翼”布局与城市空间格局相协同,高标准建设张家湾设计小镇,打造智能建造服务业集群,加大北部中国建研院通州研发基地、南部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园等重点片区建设力度。以重大项目为支点吸引产业要素和产业人才聚集,重点引导数字设计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装配式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新型建材研发、工程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落地,逐步形成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服务协同发展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br>
13.加大优质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加快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建设,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扶持在智能建造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型企业,推动其快速成长为独角兽企业,逐步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产业体系。<br>
14.持续营造智能建造发展良好环境。围绕智能建造关键领域和前沿方向,鼓励本地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攻关,研究开发智能建造平台及专业软件。充分释放副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建造需求,鼓励建设单位积极应用数字设计、生产和运维产品,从建造源头奠定智能生产的基础条件。致力打通“产学研用”链条,着力探索数字化产品招采、数字资产交易等创新应用场景,不断为智能建造产业发展注入活力。<br>
三、工作保障<br>
(一)强化组织协调。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总体统筹,副中心工程办、通州区政府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落实,市区相关委办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加强各部门间协同配合,建立联合会商、信息共享、问题反馈等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合调度工作会议。<br>
(二)加大政策支持。强化标准引领,完善与智能建造发展相适应的技术、管理标准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供应商优化融资渠道,减轻智能建造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的扶持力度。对于有条件的项目,推动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统筹考虑智能建造相关费用,将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服务等工作纳入服务范围。<br>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利用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论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等对外平台,持续开展副中心智能建造相关政策、创新举措、实践经验及典型成果宣传推广,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力,营造有利于智能建造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在全国范围内树立智能建造产业高地形象。<br>
(四)推进项目示范。充分发挥示范项目标杆引领作用,加快打造智能建造示范应用场景,在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及大型项目中持续开展全过程BIM一体化应用示范、5G智慧工地应用示范。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建立企业级智能建造管理系统,实现涵盖设计、生产、施工以及运维环节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建造示范。
Topics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urban development
digital transformation
Metadata
| Publisher |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
| Site | bj |
| Date | 2025-03-07 16:272025-03-07 16:33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智能建造 |
| CMS Category | 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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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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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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