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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公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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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第91号<b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信息产业部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听证会,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将对其进行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代表由以下几方面构成: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方案将于听证会材料送抵听证会代表后公布。<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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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br>
信息产业部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br>
附件:<br>
发布时间:2007/12/29<br>
来源:办公厅<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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