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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办公厅 ACC. 12652246
发改价格规〔2017〕1581号

Notice on Approving Inter-provincial Natural Gas Pipeline Transportation Prices

关于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581号)

Issuer
办公厅
Date
2017-08-30 15:21:08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approves and sets the transportation prices for 13 inter-provincial natural gas pipeline enterprises based on cost supervision and review, effective from September 1, 2017.
Full text · 原文 536 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5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庆三峡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委对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并据此核定了相关管道运输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成本监审,核定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管道运输价格,具体见附表。  相关管道运输企业要根据单位距离的管道运输价格(运价率),以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并公布本公司管道运输价格表,同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二、上述管道运输价格包含输气损耗等费用,管道运输企业不得在运输价格之外加收其它费用。  三、价格放开的天然气,供需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气源和运输路径,协商确定气源价格;管道运输企业按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向用户收取运输费用。  四、以上价格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