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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0:49:09
Notice on Organizing Applications for the 2024-2025 Shenzhen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BIM) Technology Application Pilot Demonstration Projects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zjj
This notice organizes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for pilot demonstration projects in Shenzhen that have applied BIM technology in design, construction, or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phases, aiming to promote the deep application of BIM technology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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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8 characters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BIM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深度应用,现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在项目设计单阶段、设计-施工多阶段或运维阶段已应用BIM技术,并且取得显著效益的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项目。 二、申报类型与条件 (一)申报设计单阶段的工程项目 1.申报单位条件 (1)由建设单位申报,或建设单位牵头联合设计单位申报; (2)应在中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2.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 (2)应用BIM技术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标准; (3)设计过程应采用国产自主BIM建模软件; (4)开展方案比选、管线综合、设计优化等场景的BIM应用; (5)将与施工图一致的BIM模型文件上传至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BIM模型文件上传时间应在2025年4月15日前; (6)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满3年或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未满1年等情况。 3.申报项目示范条件 (1)优先考虑基于国产自主BIM建模软件开展正向设计出图的项目; (2)优先考虑特定场景下实现BIM技术深度应用的项目。 (二)申报设计-施工多阶段的工程项目 1.申报单位条件 (1)由建设单位申报,或建设单位牵头联合参建单位(设计、施工、EPC等)申报; (2)应在中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2.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 (2)应用BIM技术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标准; (3)应具备BIM相关的协同平台,推进设计BIM成果交付至施工应用,开展设计、施工等参与方的协同管理; (4)开展施工模拟、工程算量、进度管控等场景的BIM应用,利用BIM技术指导施工; (5)按照规定在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时,将与竣工图一致的BIM模型文件上传至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系统,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BIM模型文件上传时间应在2025年4月15日前; (6)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满3年或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未满1年等情况。 3.申报项目示范条件 (1)优先考虑使用国产自主BIM建模软件或国产自主BIM协同平台的项目; (2)优先考虑特定场景下实现BIM技术深度应用的项目。 (三)申报运维阶段的工程项目 1.申报单位条件 (1)由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申报,或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牵头联合参与单位(如物业单位、运维单位等)申报; (2)应在中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2.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应用BIM运维的时长不少于3个月; (2)应具备BIM相关的运维管理平台,开展设备维护、空间管理、能耗管理等场景的BIM应用; (3)将运维BIM模型文件刻录到光盘或者U盘,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满3年或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未满1年等情况。 3.申报项目示范条件 (1)优先考虑使用国产自主BIM建模软件或国产自主BIM运维管理平台的项目; (2)优先考虑特定场景下实现BIM技术深度应用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报告》(简称《实施报告》),详见附件3; (四)若为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需填写《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联合申报说明》(简称《联合申报说明》),详见附件4。 四、项目申报和管理流程 (一)申报答疑。市住房建设局将针对本次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评审要点组织统一答疑会,时间定于3月24日14:30,地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3楼培训室301。请有意向参加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参加人员信息(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送至qinke@zjj.sz.gov.cn(联系人:陶工,13560749927)。 (二)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表》《承诺书》《实施报告》《联合申报说明》(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版)发至以下邮箱qinke@zjj.sz.gov.cn(主题应注明“BIM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项目名称”),并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全套资料合订纸质版材料(胶装,一式3份)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3楼312室(联系人:陶工,13560749927)。 (三)形式审查和评审。市住房建设局将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形成初步名单,并组织专家对初步名单项目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申报材料、现场汇报等,最终根据评审打分结果择优予以公示。 (四)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确定为深圳市BIM试点示范项目,在市住房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列入试点示范的项目应积极配合市住房建设局组织开展BIM成果交流分享、经验交流、观摩学习、案例汇编等活动。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报单位参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项目申报、形式审查和评审等过程,均不收取项目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联系人:翁裕健,联系电话:0755-83782813) 附件:1.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2.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承诺书 3.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报告(参考格式) 4.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联合申报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3月17日
Topics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urban development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 Site | zjj |
| Date | 2025-03-14 10:49:09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 |
| CMS Category | 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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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1)
| unkn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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