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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进一步扩大开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逯峰主持会议 11月2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同时套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精神,听取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书记逯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作出的重大决策。在即将正式启动全岛封关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长期发展的一系列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对我们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抢抓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联动发展机遇,持续建强对外开放平台,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服务国家战略、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实现提质发展。 ◆要积极探索联动发展路径,立足汕尾资源、区位、生态和文旅康养等优势,加强产业协同联动,促进特色优质产品产销对接,引导两地企业双向投资布局,更好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要加快促进互联互通,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前瞻谋划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加快完善跨区域物流枢纽网络,促进资源要素顺畅高效流动。 会议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抓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的贯彻落实,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推进美丽汕尾建设,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系统性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与绿色转型,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要求,加快构建覆盖全面、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监管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钟佳韦 通讯员:单伟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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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sher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shanwei |
| Date | 2025-11-25 20:57:00 |
| CMS Category | 政务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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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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