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
high
2024-12-06 17:41:59
Project Inquiry Announcement for the Collection of Relevant National New Energy Industry Policies,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Other Legal Materials
关于收集相关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法治资料的项目询价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sf
The Shenzhen Municipal Justice Bureau is soliciting bids for a project to systematically collect the latest policies, laws, and regulations related to the new energy industry from relevant countries, with a budget of 40,000 RMB and a deadline of December 20, 2024.
Document Text
1,691 characters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WFZGZCXJ2024001 (二)项目名称:关于收集相关国家新能源产业最新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法治资料的项目 (三)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 (三)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法)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五)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内容、效益目标、预期成果等):系统收集相关国家新能源产业最新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法治资料的项目,于12月20日前提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人将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表,根据规定的审查方式\/审查途径,对以下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且不能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项目技术要求(含组织设计、项目方案、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 (四)工作内容包括:收集相关国家新能源产业最新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法治资料。 四、项目商务要求(含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服务期限、付款要求等) (一)供应商需具备综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 (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询价响应,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询价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询价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询价响应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五)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报价要求及询价响应文件 (一)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应包括货物和\/或服务的价格、为提供货物和\/或服务而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用、杂费,以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如询价文件中要求分项报价而询价响应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2.报价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税费、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询价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5.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6.询价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7.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8.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注:报价应当建立在完全满足或正向偏离的基础上。 (二)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询价文件第六章《询价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2.证明供应商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材料。 3.证明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六、评审方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中确定1家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未入选的供应商不做书面解释。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需提供电子扫描PDF版,并全部加盖公章,发送的文件名应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应当于2024年12月11日前发送至市司法局公共邮箱:jczbc@sf.sz.gov.cn。递交时间以收到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逾期响应无效。 八、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1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14室 采购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2019934 深圳市司法局2024年12月6日
Topics
new energy
procurement
legal research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司法局 |
| Site | sf |
| Date | 2024-12-06 17:41:59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新能源产业 |
| CMS Category | 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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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1)
|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ll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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