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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6:16:01
Policy Interpretation of 'Futian District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Points Management Measures'
《福田区公共信用信息积分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szft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new 'Futian District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Points Management Measures', which establishes a standardized credit scoring system ('Xin Fu Fen') for market entities to enhance regulatory efficiency and optimize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Document Text
1,722 characters
一、为什么要出台《福田区公共信用信息积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部署,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积分管理体系,解决目前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公共信用报告使用不方便、公共信用信息维度不全面、公共信用的引导规范不足等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信用体系作用,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公共服务绩效,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了解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 通过全面采集和归集政府部门在监督和服务市场主体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信用信息,方便政府和具有公共事务相关职责的企事业单位了解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状况,降低管理和服务风险。 (二)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 对采集和归集的信用信息进行加工,通过信用评分规则,对市场主体分类管理,有利于政府和具有公共事务相关职责的企事业单位识别和判断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 (三)建立信用约束机制 除法律直接限制或惩戒外,通过信用信息的跨部门、跨地区和跨领域共享,可以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影响市场主体之间的判断和行为,建立起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多元共治格局。 (四)统筹各单位信用管理模式 各部门开展信用建设工作阶段不同,对信用体系、信用监管的理解不同,导致各部门监管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归集的标准不一致,不利于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通过信用积分管理体系,引导各单位按照统一信用管理模式开展信用管理工作,实现重要信息的归集和共享,规范和促进信用监管。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信息评价、信用结果应用、主体权益保护、附则等六章,共29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6条,明确《管理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概念、管理部门、基本原则和信息系统。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信用信息管理。共5条,明确积分的归集主体、补充目录、信息采集、采集方式、保留期限。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归集福田区信用主体“信福分”相关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以外的信用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或者按照和信用主体的约定进行采集。 第三章信用信息评价。共6条。明确积分评价体系、评价维度、评价指标、等级含义、等级调整和结果共享。重点从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评价、遵守监管规定、信用承诺或者主体申明、合同履行、其他监督情况等六个维度来设定加分(减分)项目,反映信用主体的正面(负面)信用状况。 第四章信用结果应用。共4条。明确积分的查询、应用管理、应用原则、应用措施。“信福分”对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管理+失信惩戒联动”相结合的监管方式。“信福分”结果不得直接作为实施减损信用主体权益或增加其义务措施的依据。 第五章主体权益保护。共5条。明确了积分的异议申请、异议处理、修复申请、修复范围和信息删除。信用主体认为“信福分”指标涉及的信用信息不准确、遗漏的,可以向区发展改革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第六章附则。共3条,包括“信福分”的法律责任、条款解释、有效期限。本办法自2024年10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三、《管理办法》有什么特点? (一)信用积分机制。福田区公共信用信息积分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辖区内信用主体在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信用状况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通过加减不同项目分值,综合计算得出表述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积分数。福田区公共信用信息积分名称为“信福分”“信福分”实行1000分制。 (二)信用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A(750分—1000分)、B(500分—749分)、C(250分—499分)、D(250分以下)四个等级,其中被列入黑名单的直接判定为D级。通过分级强化信用评价结果的可读性和可区分度。 (三)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管理+失信惩戒联动”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于“信福分”为A级、B级的信用主体,可以提供简化流程等便利服务,以及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或重点支持对象等措施;对于“信福分”为C级、D级的信用主体,应实行严管。 本办法由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咨询电话:0755-82724991
Topics
social credit system
regulatory compliance
business environment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
| Site | szft |
| Date | 2024-10-17 16:16:01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 CMS Category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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