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191,422 · FONDS 70
Record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ACC. 11576421

Pinghu Subdistrict 2024 Campus and Surrounding Area Food Safety Hazard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Special Action Plan

平湖街道2024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Issuer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Date
2024-09-27 17:02:18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outlines a 100-day special action plan to investigate and rectify food safety hazards at schools, kindergartens, and surrounding food vendors in Pinghu Subdistrict, Shenzhen, aiming to ensure the dietary safety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Full text · 原文 3,273 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即日起至11月底对我街道辖区学校、幼儿园(含托育机构)食堂、校外集体配餐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流动食品摊档等开展为期100天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注重实效,切实督促整改到位。围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重点,细致排查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人,严格考核验收,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坚持问题导向,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紧盯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执法,严厉处罚到人,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加大重大案件查办、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有效遏制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3.坚持压实责任,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夯实承包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统筹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力量,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4.坚持综合施策,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打好组合拳,多政策、多途径、多方式,综合发力,指导行业协会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提升社会监督效能,突出治本之策,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常态化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为期100天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湖街道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韩雪峰(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朝华(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公共服务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平湖派出所、平南派出所、辅城派出所、平湖市场监管所、平南市场监管所、平湖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平湖教育办和各社区工作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食药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公共服务办王海延同志兼任。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学校严格对照各类标准规范,提供餐饮服务。督促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梳理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确保能够有效防治鼠(虫)害。探索运用先进技术手段防治鼠(虫)类等有害生物。 责任单位:平湖教育办; 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平湖市场监督所、平南市场监督所、平湖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配备学校食堂包保干部,督促指导包保干部落实“三清单一承诺”制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照单履职、开展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并通报街道食药安办、属地市场监管所,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靠前指挥、现场办公。 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办。 (三)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深化“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 责任单位:平湖教育办; 配合单位:平湖市场监管所、平南市场监管所。 (四)压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严格学校食堂准入,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强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许可管理,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大校外集体配餐企业监管力度,推动配餐企业将《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操作规范》(DB4403\/T428—2024)作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在全辖区学校、幼儿园(含托育机构)食堂和校外集体配餐企业推广和鼓励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持续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流动食品摊档。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牵头单位:街道食药安办;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平湖教育办、辖区公安派出所,平湖市场监管所、平南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工落实; 配合单位:各社区、街道快检室。 (五)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招投标程序,督促学校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平湖教育办。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8月31日前)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传达、部署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做好专项排查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为下一阶段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做好准备。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9月1日至9月8日)。组织全辖区学校、幼儿园(含托育机构)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9月9日至10月31日)。集中对全辖区学校、幼儿园(含托育机构)食堂、校外集体配餐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流动食品摊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监、公卫、教育等职能部门,按照“管罚结合,分类施策,以罚促管”的思路,不定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深入核查违法违规线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各相关单位对前期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回潮;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 (四)总结报送阶段(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梳理总结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动人数、检查场所数量、检查台账、排查问题数、整改问题数、立案查处情况、行动照片等),提出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意见建议等,于11月30日前向街道食药安办报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书面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举措、迅速的行动,敢于动真碰硬,把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任务台账,明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广泛收集线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街道食药安办、平湖教育办、辖区市监、公卫等职能部门分别开通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结合“一网统管”民生诉求平台等,受理和处置公众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四)加强协作督办。街道食药安办建立与各部门、各社区的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借助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共同参与、协调配合、有机衔接、良性互动的联动协调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较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分类指导、督查督办,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