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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11:45:43
2024 Fall Semester Safety Education Notice
2024年秋季学期安全教育提示
深圳市公安局
ga
Issues safety guidance for students and parents at the start of the fall semester, focusing on preventing school bullying and raising awareness of telecommunications fra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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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 characters
尊敬的家长们,亲爱的同学们: 快乐的暑期已经过去了,2024年秋季开学也已经拉开了序幕。快乐美好的校园生活,离不开安全防范,开学第一课,先上安全课!这些安全提醒,一定要让孩子知道! 一、学生欺凌是违法,抵制欺凌要齐心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2.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3.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4.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社会交往。 5.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 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法律法规要谨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第四十五条规定: 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警方提醒: (一)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伤害他人、暴力侮辱他人、非法索取他人财物等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做受害者 1.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向公安机关报警。 2.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3.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学校附近巷子等学生欺凌多发地尽量结伴而行。 4.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5.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遇到侵害赶紧跑。 (三)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传播录像,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旁观者,适时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如发现同学被欺凌,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向公安机关报警。 二、电信诈骗要警惕,个人信息要保密 电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电话、互联网等传播媒介,以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常见类型有:贷款、代办信用卡类、刷单返利类、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虚假购物、服务类、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冒充领导、熟人类(QQ、微信)、网络婚恋、交友类(非杀猪盘)等等。 警方提醒: 1.陌生来电不可信,未知链接不点击。 2.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3.个人资料要保护,他人隐私要尊重。 4.陌生网聊有风险,骗你钱财是真意。 三、交通安全要谨记,上放学时要小心 1.出行不做“低头族”,出门在外要牢记。 2.横穿马路风险大,欲速往往则不达。 3.交通路口易出货,提高警惕小心过。 4.骑车出行莫着急,紧急刹车来不及。 5.头盔是个宝,骑乘要带好。 6.一心两用不可取,尤其不能玩炫技。 7.文明乘车有秩序,先下后上不拥挤。 8.坐稳扶好不淘气,出行安全非儿戏。 9.停车盲区要远离,走过路过多注意。 10.下车别着急开门,左右观察等一等。 四、课间心情很放松,安全意识不放松 (一)课间活动安全 1.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人多场所不拥挤。 2.不攀爬楼梯、走道的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 3.不在变压器周围逗留,远离喷泉池、池塘等地。 4.不要把学校公共设施当成游乐设施,不玩危险性游戏。 (二)防溺水 1.远离校园里的鱼池和盆景,谨防滑倒。 2.不擅自到河边、水库、池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玩耍。 (三)防踩踏 1.集中上下楼梯、参加集体活动时,安排值班老师组织疏导,分班级逐次行动,学生禁止追逐打闹。 2.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不在人流中停下,要顺人流而行。双手十指交叉相扣,护住后脑和颈部,两肘向前,护住太阳穴。 3.不慎倒地时,双膝前屈,蜷成球状侧躺在地,护住胸腔和腹腔的重要脏器。 4.若有人摔倒不再前行,大声呼救。 (四)防高坠 1.不将身体探出窗外或护栏外,不爬到高处玩耍。 2.尽量不要倚靠楼梯栏杆。 3.登高不逞强,如擦玻璃,和同学玩耍爬树、爬围墙、爬校门等。 (五)防触电 1.切勿用湿手或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 2.发现损坏的电线、灯头、插座要及时报告。 (六)防高空抛物 1.高空抛物是不文明行为,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要培养安全防范意识,积极树立精神文明道德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2.做到不伸出阳台晾晒衣物,不在阳台窗户边缘摆放盆栽,遇极端天气时排查风险隐患。如果发现高空抛物的不文明行为,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制止,旦发现隐患,提醒左邻右舍,或向小区物业反映。 校园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新学期来临,安全教育这门“必修课”不可轻视,以上“开学安全第一课”,一起学习,牢记于心!希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与我们携手前行,共同守护平安校园,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Topics
school safety
juvenile crime prevention
cybersecurity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公安局 |
| Site | ga |
| Date | 2024-09-06 11:45:43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校园安全 |
| CMS Category | 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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