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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坪山区坪山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中段)项目施工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5月30日,封闭坪山区沿河路(大虹路—东纵路段)进行施工。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大虹路或六联向阳路等周边其他道路通行。 二、请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