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 medium 2024-08-13 17:29:32

Announcement on Publishing Reporting Channels for Violations of the "Ten Prohibitions and One Strict Ban"

关于公布“十不得一严禁”违规行为举报方式的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szdp
This document announces public reporting channels (email and phone) for violations of the "Ten Prohibitions and One Strict Ban" policy on education evaluation reform in Shenzhen's Dapeng New District, listing the specific prohibited practices.
Document Text 664 characters
为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政策要求落地落实,纵深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现公布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违规行为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举报投诉。 一、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政策要求 1.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 2.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3.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4.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5.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6.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7.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8.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9.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10.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1.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二、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jydds@dpxq.gov.cn 举报电话:0755-88159291 若发现有关单位、部门、社会组织违反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可通过邮件或者电话投诉举报。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Topics
education reform policy enforcement academic evalu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Site szdp
Date 2024-08-13 17:29:32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教育评价改革
CMS Category 通知公告
Keywords 教育评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