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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ACC. 11077822

Notice on Public Consultation for the Third Batch of Urban Renewal Unit Plans (Draft) of Shenzhen Dapeng New District in 2023

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23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三批计划(草案)公示的通告

Issuer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Date
2023-12-29 09:55:35
Instrument
announcement
Cited by
0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draft third batch of urban renewal unit plans for Dapeng New District, Shenzhen, for public comment, detailing proposed redevelopment areas, land use functions, and compliance requirements.
Full text · 原文 1,295 字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操作规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拟定的《2023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草案)》予以公示。《2023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草案)》公示一览表编号辖区街道单元名称申报主体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备注1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岭澳、石禾塘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深圳市天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1306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无偿移交政府的用地面积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要求执行。③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需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和《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督察分类处理工作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执行。④更新单元范围内的古树,需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等规定与林业主管部门意见落实保护要求。⑤下阶段需按照相关规定及应急管理部门要求,考虑核电站控制范围的影响,做好项目核电站场外应急准备工作。特别提示:1. 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2. 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3.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岭澳、石禾塘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岭澳新村一巷5号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 (三)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奔康工业区A5栋2楼 (四)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网址:https:\/\/www.dpxq.gov.cn\/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2日; (二)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四)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408-1室 联系人:甄工 电话:0755-28336221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岭澳、石禾塘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草案) 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