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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改规〔2023〕9号各相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划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