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 medium 2023-08-07 11:24:17

Notice on Soliciting Public Welfare Venture Philanthropy Projects for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Dapeng New District, 2023

2023年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征集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szdp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call for applications for the 2023 public welfare venture philanthropy project funding program for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Dapeng New District, detailing eligible project categories, applicant requirements, and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Document Text 1,673 characters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功能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现组织开展2023年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一)扶弱、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二)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四)符合促进新区发展,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其他主题。 (五)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依法开展其登记从业范围内的业务事项,无违法违规行为、失信及行政处罚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合法的收入来源。 (四)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齐全,依法纳税并按规定报送年报。 公益创投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经费预算详细,绩效目标明确,进度安排合理,实施标准科学。 (二)项目主题符合新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主题要求,体现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低偿或者无偿为社会各类群体提供服务。 (三)项目实施地点为大鹏新区,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所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得是已经或再次获得其他政府部门资助,特殊情况除外。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30日,申报公益创投计划项目的社会组织须按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请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培训。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组织开展问需答疑,就项目申报提供政策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初审。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项目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尽职调查。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以确定晋级项目。 (五)项目终评。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组建评审小组,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对项目进行评审,进行全面考察。 (六)项目公示。项目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结合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后,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资金拨付: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协议拨付项目资金。 四、申报资料 申报公益创投计划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填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本期申报采取无纸化、电子化申报方式,以上材料均需打印加盖公章,于2023年8月30日17:00前将PDF版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minzhengke@dpxq.gov.cn;邮件命名规则为:2023年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名称。未按规定命名的邮件其申报资料将不予受理。以上所有材料申报单位需留存好原件,以备查验。 五、注意事项 (一)鼓励申报单位多方筹集项目资金,扩大项目规模和影响。凡可能涉及两个以上资金来源的项目,应在《项目申报书》相应部分注明。对于已获得社会资金、物资支持的项目,可凭资助协议、收款凭证、物资接收凭证等有效证明给予适当加分。 (二)申报单位的项目资金预算科目及标准必须符合新区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三)在同等条件下,以下社会组织可优先获得资助资格: 1.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 2.各级民政部门评估中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 3.与各办事处备案社区社会组织联合申报的社会组织。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1219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伟,0755-28333041。 附件:项目申报书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3年8月7日
Topics
social organizations public welfare government funding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Site szdp
Date 2023-08-07 11:24:17
Category subsidy
Policy Area 社会组织培育
CMS Category 通知公告
Keywords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征集
References (2)
dist 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named
dist 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操作指引 named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