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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n Matters Related to the Selection of Public Rental Housing for Pinghe Yayuan and Two Other Projects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坪河雅苑等三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zjj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selection process, schedule, and contractual arrangements for eligible families to choose public rental housing units in three specific projects in Shenzhen, following the completion of the qualification verification phase.
Document Text 1,967 characters
坪河雅苑等三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已结束。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坪河雅苑等三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坪河雅苑等三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有关规定,现将坪河雅苑等三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19396户。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合格认租家庭中,选房排位1~762位的762户为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763~1524位的762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在1525位及以后的17872户为递补认租家庭。具体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3。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3月14日(含周末),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二)递补认租家庭的选房安排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排名1525~19396位的递补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选房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三)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与清霞路交汇处,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凯里亚德酒店旁边)。 选房方式:因配租房源均已具备入住条件,为使合格家庭尽快选房入住,选房签约工作通过现场选房方式实施,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房源选完即止。 (四)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天昊华庭西北侧临街商铺160-32号(凯里亚德酒店旁边)设置的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入住手续于2023年3月18日开始,在各项目物业管理处办理。具体排期将在签约后告知。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5。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认租家庭的有关信息,均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四、重要提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属于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具体见附件1-3的说明。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四)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某一类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在被选完当日,如有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当日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该住房由排在最后一个选定该类配租面积标准住房的家庭之后无房可选的其他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五)选房过程中,每日选房签约结束后,将在24:00前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 (六)本次配租结束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另行分配。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附件: 1.坪河雅苑等三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2.坪河雅苑等三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3.坪河雅苑等三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递补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4.坪河雅苑等三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 5.坪河雅苑等三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2023年3月8日
Topics
public housing housing policy urban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Site zjj
Date 2023-03-08 16:50:11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住房保障
CMS Category 通知公告
Keywords 坪河雅苑 三个项目 公共租赁住房 选房 通告
References (2)
muni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 named
muni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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