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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ACC. 10427804

Shenzhen Issues Measures to Regulate Emergency Management Expert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深圳出台办法规范应急管理专家建设和管理 细化层级类型 完善过程管理

Issuer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Date
2023-02-14 21:58:30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e Shenzhen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has issued the 'Shenzhen Emergency Management Expert Management Service Measures' to standardize the selection, management, and use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experts, including detailed classifications, dynamic management, and incentive mechanisms.
Full text · 原文 705 字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出台《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深应急规〔20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办法》是为了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应急管理专家建设和管理,为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的选聘和管理,以及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提供具体的实施遵循。 《办法》共5章22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工作规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深府〔2013〕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办法》细化应急管理专家库层级类型。将专家库分为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和专家委员会专家,并针对两种类型专家,对应明确了不同的产生程序和遴选条件。其中,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邀请范围扩大至全国。 同时,优化调整组建专家组别以及对口部门,《办法》在专家库一级分类中分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综合管理等5个类别的基础上,对牵头联系部门进一步细化分工。《办法》优化了专家动态管理和选派机制,新增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专家可申请终止专家资格的情形,增加“专家连续1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正常活动或无故不接受委派任务的,视为自动退出”条款。结合实际情况删除了“解聘情况书面函告”“交还聘书和专家工作证”等程序,进一步明确专家选派“行业对应、业务对应、场景对应”的原则。 此外,《办法》进一步明确专家激励机制,将“考核”调整为“表扬”,规范完善过程管理,增加专家接受委派任务的履职评价和过程记录、专家联络沟通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