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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ACC. 10287735

Shenzh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mmission Administrative Decision Notice Service by Publication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行政决定告知书公告送达

Issuer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Date
2022-11-30 20:10:20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recovery of funding and interest from 14 companies who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jects failed acceptance review, and serves the administrative decision via public announcement due to inability to deliver by other means.
Full text · 原文 707 字
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炬能生物质气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信互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明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晶晶电子有限公司、深圳睿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莱特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太数据通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启智有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利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言起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贝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格尔灯饰有限公司、深圳中宏鼎信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承担的有关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委决定收回上述14个资助项目的资助资金及孳生利息(具体资助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因你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址或合同地址经营,其他方式已无法送达,我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采用在《深圳特区报》及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同步公告的方式,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关于拟追回项目资金的行政决定告知书(深科技创新决〔2022〕第577、582-588、590、593、595-596、599、610号)。请你公司自《深圳特区报》刊登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委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可以向我委提出申辩、陈述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公司放弃上述权利。我委将直接做出行政决定收回你公司所承担资助项目的财政资助资金及孳生利息。 附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收回部分验收不通过项目资金的清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联系人:余女士;电话:8810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