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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17:07:49
Shenzhen Civil Affairs Bureau Procurement Announcement for Supporting Legislative Research, Analysis and Evaluation of the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Funeral and Interment Management Regulations'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配合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分析和评估论证采购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mzj
This is a procurement announcement for a professional services contract to support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for the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Funeral and Interment Management Regulations', including research, comparative analysis, expert consultation, and public opinion solicitation.
Document Text
2,023 characters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配合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分析和评估论证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34.98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殡葬管理服务的政策法规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近年来殡葬改革成果,依法加强对殡葬领域管理工作,拟委托专业机构配合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分析和评估论证等有关工作。 (一)项目具体内容 1.协助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成立殡葬管理调研工作组、制定考察调研计划等); 2.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有关地区(城市)殡葬管理法规政策资料,形成《国内外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比较分析报告》《深圳市殡葬管理制度规范实施情况报告》; 3.组织调研工作组赴有关单位及殡葬管理地方立法先进省市考察调研; 4.协助组织开展有关专家座谈、研讨;向相关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组织不少于2场专家评估论证会,进行评估论证,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5.协助对《条例》(初稿)进行讨论研究; 6.协助开展《条例》(初稿)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二)项目验收及质量要求 1.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及过程资料。 2.中标单位对我局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整改。 (三)商务需求 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商议解决。 三、投标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 19 日至 2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16室。 (三)联系方式:0755-25832164。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 (十一)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综合评分细则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深圳市民政局2022年 10 月 13 日
Topics
funeral services
legislative process
local regulation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民政局 |
| Site | mzj |
| Date | 2022-10-14 17:07:49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殡葬管理 |
| CMS Category | 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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