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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 11:17:48
Notice on Unit Talent Housing Selection for Dapeng New District (Third Batch of 2022)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单位人才住房(2022年度第三批次)选房的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szdp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selection process and schedule for the third batch of 2022 unit talent housing in Dapeng New District, Shenzhen, detailing the available units, participant list, and on-site selection rules.
Document Text
1,996 characters
2022年度第三批次大鹏新区单位人才住房申请审核结果已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结合当前疫情形势,2022年度第三批次人才住房选房工作按不同群体分批次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结合房源实际情况,本批次调整供应房源共75套,其中,丰树苑39套、佳兆业假日广场2套、南澳枫浪山花园21套、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4套、招商东岸3套、鹏安苑6套。 (二)根据不同性质单位有效需求分配房源情况详见附件1。 以上所述分配房源情况,不同群体供应剩余房源可相互按需调剂分配。 二、选房名单 (一)已提交住房申请并经过审核的大鹏新区单位及核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3)。 (二)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具体配租事宜另行开展。 三、选房事项 (一)选房规则 1.疫情防控期间,严控参与人数,各单位只能派一名住房专员进行现场选房,住房专员须持有住房专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及住房专员个人身份证件(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各单位按照排位顺序依次轮候,并根据核定人员依次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同个职工此前人才房已选的不能再重复选),且同一项目不同户型仅能选择一套房源,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二)选房签约时间 第一场:2022年10月18日上午9:30-9:40。 第二场:2022年10月18日上午9:41-10:30。 第三场:2022年10月18日上午10:31-11:30。 第四场:2022年10月18日下午14:30-15:30。 第五场、第六场待第四场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再另行通知。 (三)选房地点: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四)选房流程 1.签到:住房专员提前15分钟到场,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入场签到,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进入选房等待区。 2.等候:住房专员在现场等候选房,并实时关注剩余房源情况。 3.选房:工作人员按当前选房排名顺序呼叫住房专员选房;住房专员按当前选房排序选定住房并签订《选房确认书》,选房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若选房时间超过5分钟的,则依次排在当前选房场次最后。 4.离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应即刻离场,后续合同签订、钥匙交付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放弃选房 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项目房源充足,有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 2.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六)选房注意事项 1.住房专员如迟到,则依次排在当前选房场次最后。 2.选房时,按照单位选房排位顺序依次轮候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3.选房当日现场签订《选房确认书》,房号一经选定,不得调换。 上述选房事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313办公室,投诉电话:0755-28333763。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园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3561。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住房专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绿色健康码、符合要求的行程卡方可参与选房。选房现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近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如发烧)、有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驻留史、有其他任何疑似情况(如身体不适)的人员,应更换住房专员参选。选房现场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疑问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入住人员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若单位的申请职工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按规定申请到本批次住房的,须在签订相关协议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四)鉴于新区公共住房实际情况,目前相关单位可提交日常人才房配租申请资料,申请安居东湾半岛四房、丰树苑一房、坝光安置区一房房源,以上房源如配租完毕,则不再接收日常配租申请资料。 (五)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特此通告。 附件: 1.大鹏新区2022年度第三批次单位人才住房房源信息表 2.单位人才住房选房名单 3.单位人才住房核定人员名单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0月13日
Topics
talent housing
public housing
urban development
Metadata
| Publisher |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
| Site | szdp |
| Date | 2022-10-13 11:17:48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人才住房 |
| CMS Category | 通知公告 |
| Keywords | 第三批次;人才住房;选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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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1)
| muni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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