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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ACC. 10147673
坂街办字〔2022〕4号

Bantian Street 2022 Urban Village Residential Property Management 'Red and Black List' Evaluation Work Plan

坂田街道2022年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评价工作方案

Issuer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Date
2022-09-29 16:27:33
Instrument
work plan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establishes a quarterly evaluation mechanism for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ies in urban village residential areas within Bantian Street, Shenzhen, using a 'Red and Black List' to rate performance across ten categories including epidemic prevention, sanitation, security, and safety. It outlines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evaluation criteria, and procedures to improve property service quality and promote community governance.
Full text · 原文 1,140 字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提升相关工作部署,为有效提高我街道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治安秩序和安全生产等职责,引导城中村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建设平安和谐、文明幸福的宜居小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2022年,坂田街道推行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和“红黑榜”管理机制,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坂田街道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办(安监业务)、综合治理办(综合业务、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事务中心、各城中村社区工作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评价涉及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安排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综合治理办(综合业务、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事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安监业务)和各城中村社区工作站,对辖区范围内的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评价。社区工作站负责防疫责任落实情况、小区党建和文化建设评分;综合治理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基础管理评分;市政事务中心负责环境卫生评分;应急管理办(安监业务)负责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评分;综合治理办(综合业务)负责治安秩序和扫黑除恶评分。 三、评价对象 坂田街道行政区域内城中村住宅小区已提供6个月及以上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 四、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防疫责任落实情况、基础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秩序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工作配合情况、小区党建工作、文化建设及扣分项,共10个部分。 五、评价时间和方式 (一)实行季度评价制度,评分方式为集中现场评分,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每次评价工作的参与评价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 (三)评价包括两个环节:一是检查台账环节。评价小组到达小区后,即进入检查台账环节;二是现场考察环节。对于考核细则中涉及的现场检查标准,评价小组要认真逐项进行考核评定,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 (四)现场考核采取现场集中量化打分的方式,根据《城中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考核评分》,对城中村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派出检查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把好检查关,确保现场检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各成员单位要采取警告、约谈等方式,督促物业企业立行立改,拒不整改的,依据部门职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2022年3月10日起实施,试行2年,由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