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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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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构〔2017〕3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江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飞鸣 副市长 副组长:莫劲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廖辉文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卢永权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谢元春 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沙向雄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耀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组长 周杰亮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山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谦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谭永强 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李谷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王 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燕 翎 市水务局副局长 罗 登 市农业局副局长 罗 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林亮华 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凤团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李扬保 市国税局副局长 柯见贤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易思宝 江门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谭永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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