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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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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函〔2017〕14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修订)等有关规定,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了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及等次 此次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从考评结果看,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水平稳中有进,行政机关学法意识普遍增强,机制制度逐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履行程序改善,行政执法情况总体良好,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认同感进一步提升。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社会评议等考评得分汇总,35个被考评单位综合得分中,最高分93.22分,最低分82.38分,平均分为87.8分;社会评议分最高92.4分,最低分为88.3分,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评价为90.35分,群众满意度为比较满意。 (一)各市、区政府考评等次:鹤山市、新会区政府为优秀等次;江海区、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蓬江区政府为良好等次。 (二)市直单位考评等次:市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为优秀等次;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为良好等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虽然我市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考评过程中发现个别地方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不畅通、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未够重视、畅通群众维权及依法处理信访投诉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针对此次考评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认真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的意见》(江府办﹝2017﹞10号)文件要求,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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