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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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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函〔2015〕16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经综合调查和分析研究,确认江门市冠洋涂料化工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为江门市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江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防御管理职责,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 附件:江门市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江门市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受影响气象灾害 1 江门市冠洋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雷电、暴雨 2 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篁边油库 雷电、暴雨 3 喜威(江门)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雷电、暴雨 4 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 雷电、暴雨 5 江门市肇和制漆化工有限公司 雷电、暴雨 6 中国石化广东江门分公司 雷电、暴雨 7 江门市金溪制氧厂 雷电、暴雨 8 广东四方威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雷电、暴雨 9 江门市电力工程输变电有限公司 雷电、雹、暴雨、浓雾、大风 10 江门东洋油墨有限公司 台风、暴雨、强雷电、强对流 11 江门市第九中学 台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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