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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信息〔2014〕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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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江门市构建宽进严管工商登记管理制度体系 ● 我市部署国庆和重阳期间交通安全工作 ● 鹤山市着力发展工业园助力产业转移 ● 市财政局三大举措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江门市构建宽进严管工商登记管理制度体系 【编者按】 日前,省府办公厅《粤府信息》以粤信条目形式编辑刊登了我市报送的政务信息《江门市构建宽进严管工商登记管理制度体系》。现全文转载,供参阅学习。 目前,该市基本形成工商便利化登记、审批提速、协同监管“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推行“网上登记、双向快递”登记服务,全市共办理网上工商登记业务41897宗,占全省工商系统网上登记业务总量的35.3%。先后分3批压减行政审批事项2851项,压减率达40%以上。大幅精简压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近九成。强化后续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和信用监管工作机制。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新发展市场主体13653户,比增25.4%;注册资本57.5亿元,比增12.4%;实有市场主体首破21万户大关。 (市工商局供稿) 我市部署国庆和重阳期间交通安全工作 我市坚持“内治外防,内外化解,同时防范”的原则,多措并举积极部署好国庆、重阳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节日平安。 一、制定应急方案。制定《2014年国庆、重阳节假期道路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辖区主要道路交通流量、流向变化趋势等情况研判,明确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多部门协调合作,对登高景区出入口、辖区高速公路路段沿线开展隐患排查,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增加警示、指示标志。加大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为重点,采取固定和流动的方式,对超载违规货运车辆进行严厉查处。开展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交叉检查,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作用,严禁“三品”(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进站上车(船)。对公交车驾驶员开展防恐维稳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危机意识。 三、严格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加强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业务人员在岗,指挥大厅每天对四级应急梯队人员名单、通讯录进行更新,做到常备不懈。消防、路政等单位,将施救车辆、装备投放到重点路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车辆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快速出警、施救、清障,快速恢复交通,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供稿) 鹤山市着力发展工业园助力产业转移 鹤山市紧紧抓住我市做大做强先进装备制造业,全力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的契机,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意识,编制完善产业园区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实行差异竞争、错位发展,打造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一、统筹发展,启动园区综合改革。该市重视产业平台建设,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统筹园区规划、招商引资等管理工作。改革运营方式,以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推动园区市场化运作,依托国资管理运营平台归集国有资产进行融资,把资源转化为滚动发展的资金投入到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中。 二、共建共享,推动土地平移入园。制定《鹤山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共建共享实施方案》,鼓励各镇(街)把可利用的土地指标平移进入产业园区。对平移土地入园的镇(街),以共建共享专项资金进行一次性奖励;对平移入园后的土地,在有企业落户投产的第二年起,以园区税收留成部分与相关镇(街)进行收益共享。同时,出台《鹤山市整合土地资源打造发展大平台方案》,通过土地整合,将镇级存量土地统筹平移到园区,力争到2015年底整合土地资源3800亩进入该工业园。目前,首期812亩土地规模和指标的调整方案已获省审批。 三、创新方式,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制定《鹤山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特大投资项目优惠办法》等系列政策措施,实施《鹤山市异地招商奖励办法》,掀起了各镇(街)招商热潮,成功引进了投资15亿元的东鹏智能环保家居等一批优质项目。目前,园区在谈项目20多个,投资总额超百亿元。 (鹤山市政府办公室供稿) 市财政局三大举措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为贯彻我省“改进预算管理,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精神,我市财政创新机制体制,完善预算管理方式,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一、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纳入预算草案编制。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对按规定应列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全部编报部门预算,对按规定列入部门编报范围的所有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扩大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改革试点范围,2015年市级项目库管理试点部门扩大至25个。 二、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预算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项目库管理系统有机衔接,凡纳入目录管理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须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审。加强绩效项目跟踪问效,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和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探索第三方评价机构模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落实支出进度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继续加强结余结转的管理,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对无法支出或达不到执行进度要求的项目资金,坚决按规定收回重新安排或压缩资金额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综合改革,保障各项民生支出,并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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