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江府构〔2014〕1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江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佳林 副市长 副组长:庄良佑 江门军分区副参谋长 许彩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霞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谭乐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沙向雄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韦健宁 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辉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雁冰 市民政局副局长 梁炎浓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宋 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谭柏行 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许建明 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雷健强 市法制局副局长 庄春维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惠众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欧锦驱 市地税局副局长 梁 铮 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纪委书记 唐正飞 江门军分区政治部副团干事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以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市民政局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后,以市民政局名义发文明确。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