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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信息〔2013〕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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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实现项目建设“开门红” 今年是鹤山市落实重大项目、启动重大基建、推进重大改革的关键之年,该市立足抓早、抓紧项目立项审批、土地征拆等关键环节,扫清项目建设“路障”,推动项目加快上马。截至 2月底,该市列入江门市重点项目 18项,已动工 6项,正在进行审批程序的 10项,实现了项目建设“开门红”。 一、强化统筹协调。一是专题部署市政府主要考核目标,继续实施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制度,通过市领导的靠前指挥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全市 38项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召开鹤山工业城道路 BT 工作、亚洲厨卫商贸城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京信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等四个项目推进会。目前,京信热电联产项目获省发改委批出的“路条”;总投资 400亿元的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成功纳入广东省重点项目,并于近期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总投资23.8亿元、规划建设面积 750亩的亚洲厨卫商城项目已奠基动工;普洛斯华南物流园项目将于近期签订投资意向书。 二、强化服务管理。一是推行“一线工作法”,以现场协调督办的方式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联系各重点项目的市领导分赴项目一线进行检查和攻关,确保问题在一线协调、难题在一线破解、业绩在一线创造。二是落实“倒逼机制”,通过抓任务台账和时间进度表、联合督办等方式,对全市重点项目进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在建项目加快进度,签约项目加快上马,在谈项目加快落地。 三、强化要素保障。一是抓好用地保障,积极向上争取,协调解决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的用地问题;成立鹤山国际物流港土地收储工作专责小组,加快对规控已出让的 2900多亩土地的收储工作,向存量土地要空间,确保鹤山国际物流港首期开发的顺利进行。二是通过 BT 合作等模式,落实融资贷款,抓好资金保障,推动物流港土地收储工作,目前首期 4.5亿元已到位。 (鹤山市政府办公室供稿) 我市城乡住房建设民生工程助力城市扩容提质 201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城市扩容提质”的意见,按照人口扩容、城市扩容、产业扩容、理想城市的“三扩容一理想”要求,将绿色城市、智慧城市、魅力城市、人本城市的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当中,工作重点进一步向民生项目倾斜。近年来,建设保障性住房近 17000套,较好地稳定了我市新建商品房价格,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一是将直管公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对市区现有直管公房进行“改危、改旧”,符合标准后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等管理制度统一管理。二是继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力争全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 3021套,建成保障性住房 4258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 137户。三是提升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督能力。结合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市信息联网查询。四是加大问题楼盘处置力度。在着力解决现有问题楼盘办证难问题的基础上,加大市场清查和整治力度,预防新的问题楼盘产生,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建设投入。每年新建改建几条城市沥青道路,重点抓好江门大道、胜利南路、江睦路等市政 B T项目和几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二是抓好城市绿道慢行系统建设。我市绿道道路网络已基本成形,今年将把绿道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提升作为工作重点,继续完善绿道功能。三是加快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继续开展村庄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以及名镇名村创建工作。四是大力推广城市绿色建筑。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以“节能、节水、节地、优化空间设计”等为标准,高要求、高品质实施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的建设,促使我市城市建设向低碳环保的目标迈进。 三、完善全市小区物业管理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细化物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在物业管理方面的任务,切实履行组织筹建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并指导业委会开展自治工作。三是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强化管理责任。四是加大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力度,把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体系作为稳定社会、保障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在 全市推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稿) 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建档工作全面启动 我市全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新模式,将企业信用档案建档工作纳入 2013 年市委、市政府倒逼项目,计划年内建成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档案 7232家。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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