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入驻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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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支持社会组织扎根大鹏、服务新区,提升新区社会组织整体发展水平。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现公开招募入驻社会组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简介 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位于大鹏新区金葵东路19号消防宣传开放站4楼,面积约350㎡,设置了社会组织党建阵地、社会组织入驻办公室、多功能公共活动室等多个功能区。可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指导、登记备案业务咨询、办公活动场地与设施设备、能力建设与行业交流、信息发布与公益普及、项目与资源对接、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等服务,致力于打造成新区社会组织“党建+培育+服务+监管”四位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二、申请时间 2022年6月10日起,常态化开展入驻招募。 三、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主要为新区发展急需、有发展潜力的公益服务类、社会治理类及枢纽型社会组织,对其他社会组织有帮扶带动作用的品牌社会组织也可申请入驻。 四、申请条件 (一)已登记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开展社区基层治理、居民群体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适应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 (二)申请前上一年度按要求报送年报,且未受过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如成立未满一年,需成立至今未受过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三)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法人治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 (四)在入驻周期内,自愿接受基地管理,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基地工作。 五、入驻程序 本次招募遵循公开透明原则,采取申请-初审-评审-公示-签订协议五个环节。 (一)申请:社会组织向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提交《入驻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对申请入驻社会组织进行电话或实地考察,出具初审意见; (三)入驻评审:对申请入驻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驻社会组织名单; (四)公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协议:通过评审的入驻社会组织签订入驻协议,明确权责关系,入驻基地。 六、申请材料 (一)入驻申请书; (二)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 (五)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大鹏新区管委会1219室(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 联系人:魏辉 联系电话:0755-28333041 邮箱:minzhengke@dpxq.gov.cn 附件: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入驻申请表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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