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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三防责任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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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强化各项防御工作落实,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核定和公布三防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大鹏新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相关三防责任人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大鹏新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调整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 大鹏新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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