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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直接认定)拟任人选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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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认定培养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对2021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直接认定)拟任人选进行公示(详见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至1月28日(期间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号楼1610,联系电话:0755-28333179,邮箱:zzrsjrcgzk@dpxq.gov.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人和所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如后续审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取消其发放资格。 附件:2021年度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优秀人才拟任人选公示名单(直接认定)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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