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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司法局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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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证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有关标准执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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