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开展第一批水务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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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务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提升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管理办法》《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基地申报指引》等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一批水务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基地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备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地承接培训人数要求 1.主基地年度可承接培训人数不少于30000人; 2.分基地年度可承接培训人数不少于2000人。 (二)基地课程设计要求 1.主基地应当具备制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教材、职业训练标准能力,制定产业工人质量安全基础训练课程、职业技能提升提升训练课程、建设工匠训练课程;分基地根据主基地制定的职业训练教材、职业训练标准开展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工作; 2.质量安全基础训练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实训课程须涵盖水利部专业技术工种内容,如水文勘测工、河道修防工等(详见附件2); 3.职业技能提升训练课程、建设工匠训练课程相关要求参照《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3)。 (三)基地质量实训工种要求 1.主基地应具备符合开展产业工人职业训练条件的场地、设备和配套服务区,至少开设10个(含)以上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训练工种,开设3个(含)以上水利部专业技术工种(详见附件2); 2.分基地应具备符合开展产业工人职业训练条件的场地、设备和配套服务区,至少开设3个(含)以上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训练工种课程,开设1个(含)水利部专业技术工种课程(详见附件2)。 (四)其他申报要求 参照《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基地申报指引》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训练场所权属证明、消防验收意见等其他申报材料参照《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基地申报指引》第五点执行(详见附件1)。 四、申报时间 申报本年度第一批水务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基地的单位可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前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局政务邮箱,往后批次可于每年3-4月、9-10月两个时间段进行申报。联系人:黄鑫,联系电话:83071241。邮箱:jac@swj.sz.gov.cn。 五、受理审核 (一)自发布训练基地遴选公告后,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当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报送基地遴选所需材料至我局。 (二)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为简化程序,已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认定成为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基地的相关单位,对同类项目我局将视同合格,不再进行重复评审。 (三)评审结果在市水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我市水务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训练主基地或分基地,我局将每年组织对训练基地开展评估工作。 附件:1.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基地申报指引 2.水利工程技术工种目录 3.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管理办法 深圳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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