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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所城文物保护规划(2021—2035)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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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2021〕5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所城文物保护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保护规划》是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鹏所城的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文物保护、管理、展示等工作。 二、《保护规划》信息请查询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网址为http:\/\/wtl.sz.gov.cn)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为http:\/\/pnr.sz.gov.cn)。 三、《保护规划》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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