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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2021015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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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文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坪山区窨井盖问题的建议》(第1-2021015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整改维护的建议 我局组织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对全区道路上燃气平面标识桩进行摸排,由于燃气平面标识桩为嵌入路面中,目前暂未发现有破损、缺失、松动、塌陷、突起现象。 二、关于提高井盖施工标准质量方面的建议 我局已要求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保障燃气平面标识桩施工质量,避免燃气标识桩发生松动、塌陷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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