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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关于《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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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trs_editor_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ord">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和目的意义 市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专利质量的提升和专利转化运用,积极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知发〔2022〕25号)(简称“原实施细则”)自实施以来,各项目围绕培育机制制度完善、专利导航服务、高质量专利布局、专利转化运用等方面开展了系列工作,在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优化研发方向、促进关键技术突破、优化专利布局、推进专利价值实现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2023—2025年)》,对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强专利转化运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需要在文件中进一步突出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对项目的目标、任务绩效进行修订;同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对项目申报主体条件需进行完善。因此,我局对原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 (一)主要内容 《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共六章13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共3条,包括制定依据、项目定义、文件适用范围、支持方向。在第二条项目定义中增加“推动专利产业化”的目标,更加明确了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 第二章 申报条件,共2条,包括主体条件和基本条件。在申报单位的条件中删除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限制。 第三章 培育任务,共2条,包括项目的实施周期和主要任务、绩效目标。对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进行了修改完善,重点对专利转化运用的要求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开放许可、作价入股、证券化、标准化、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等任务目标。 第四章 项目管理,共2条,包括项目管理程序、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职责。 第五章 资金管理,共3条,包括支持金额、支持方式、资金用途、管理要求。 第六章 附则,共1条,规定了施行时间和原实施细则废止。 (二)申报单位及条件 项目的申报单位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同时应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三)培育任务和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项目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围绕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实施伴随式专利导航、开展高质量专利布局、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强化专利保护、发挥示范效应等开展,项目绩效目标涵盖技术实现突破、高价值专利布局、专利转化运用等方面,项目具体量化绩效目标在当年度申报通知中确定。 (四)资助标准 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50万元,采取立项补助与结题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支持项目数量和立项首期款拨付比例根据当年度预算安排确定。 三、解读机关 本政策解读由市知识产权局解释,联系电话:023-675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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