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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关于《重庆市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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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trs_editor_view TRS_UEDITOR trs_paper_default trs_word">一、修订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出口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日益凸显、纠纷案件频发。《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相关工作;《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规定,市知识产权部门建立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水平;《重庆市“渝企出海”知识产权护航行动方案(2025—2027 年)》提出要帮助企业构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原《重庆市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实施细则》支持的范围同时涵盖国内和国外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导致有限的政策资源分散。本次修订进一步凝聚工作重点,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支持经营主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 二、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十二条。其中,第一、二、三条分别规定了文件的制定依据、支持方向和组织实施方式;第四条规定了申报单位的条件;第五条明确了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的工作任务;第六条规定了项目的支持方式和支持标准;第七条规定了应提交的材料要求;第八至十二条规定了项目管理程序及工作要求。 三、修订思路 本次《实施细则》修订主要基于如下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进一步凝聚支持重点。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重庆市“渝企出海”知识产权护航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政策文件要求,集中支持经营主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助力企业“走出去”。 二是注重政策撬动效应。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支持方式由原来的事前择优支持变为事后择优后补助,通过政策引领和资源撬动,调动经营主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的积极性。 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的工作任务,原则上除涉及商业秘密外的项目信息、研究成果、典型经验及做法等均要求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公益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解读机关 本政策解读由市知识产权局解释,联系电话:023-675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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