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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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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 0" style="display: none;"> -->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我厅启动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认真清理, 2005-2014年我厅制定颁布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有91件。现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2005-2014年省科技厅规范性文件目录(91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5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附件下载 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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