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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和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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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县(区)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59项省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立项。现将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收入列“1100306科学技术”,支出列“2060203自然科学基金”,具体项目经费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请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1〕28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等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2026年度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与经费表(科技创新专项)
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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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件1-2(2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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