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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26年度部省市共建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自主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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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共建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协议书》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26年度部省市共建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自主创新研发专项资金1000万元,收入列“1100306科学技术”,支出列“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请按照《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2026年度部省市共建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自主创新研发专项资金表
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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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27)(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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