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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关于面向低空经济的无线电监测保障研究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暨 最高限价询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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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 0" style="display: none;"> -->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对面向低空经济的无线电监测保障研究服务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并对最高采购限价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本项目预计采购时间为2026年7月,本次询价结果仅作为该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使用,不作为确定供应商的依据。   一、现场查勘和咨询   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报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勘或电话咨询。   二、递交时间   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8日18:00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报价人需将报价材料寄送至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384号,邮编350003。联系人:戴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31796。   三、对服务供应商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研究机构、高校、行业协会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具备本服务需求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价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报价,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五)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依据。   四、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需提供纸质文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一)有效的法人证照复印件,含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在内的复印件,如有授权委托,还需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服务供应商报价函》(详见附件二)。根据采购需求填写并单独密封提交。报价函应当完整填写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报价单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材料,如满足服务需求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四)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五)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且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应当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单位全称。所提交材料,需同时提供一份扫描电子档文件(光盘刻录后随附)。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附件:   1.采购内容   2.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2026年7月1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附件下载 附件1-采购内容.wps附件2-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wps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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