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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市场价格信息征集公告(2024年度政策性渔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核算与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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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报价人:   近期,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2024年度政策性渔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核算与抽查。为客观、合理确定该项工作预算控制价,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报价。欢迎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围绕具体要求参与报价。报价结果仅作为我局下一步采购预算的参考,不作为订立合同的依据。   有意向的报价人可于2025年5月12日17:30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报价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反馈至我局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翁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38529。   附件:2024年度政策性渔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核算与抽查要求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   2024年度政策性渔业保险保费补贴   专项核算与抽查要求   一、核算2024年度财政补贴金额方面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规〔2022〕12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互助保险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2〕21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建省渔业互助保险方案>政策落实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海渔〔2024〕38号),对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保险机构开具的保单(含批改)对应的财政补贴金额进行统计,分险种、分地区核算2024年财政补贴需要负担的总金额及省、市、县财政各应负担的具体金额。   二、随机抽查保单级数据真实性方面   (一)保单级数总体规模   2024年度全省(不含厦门)保单级数据约3.7万条,涉及36个保险营业部(办事处)。   (二)随机抽查比例要求   保单级数据、保险营业部(办事处)各不低于10%(请各单位按照10%报价)。   (三)抽查内容   1.是否存在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或者违规以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多次投保。   2.是否存在通过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截留、代领或者挪用赔款、挪用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渔民、船东缴纳保费或者财政补贴资金。   3.是否存在其他骗取渔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方式。   三、提交成果要求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一式三份),报告包含但不仅限于:全省政策性渔业保险承保规模、成效,相关补贴统计分析表格、随机抽查清单、抽查结论等。 收藏 关闭 附件下载: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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