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class="article_content article_content_01 font_family_cn"
ms-class="font{{detailFont}}">
0"
style="display: none;">
-->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区域
检查内容
是否现场检查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检查比例
公开方式
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生产单位单位产品能耗情况的监督监察
用能企业
福建省内
生产单位单位产品能耗情况
是
重点监管
一年一次
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全覆盖。重点用能企业“十四五”期间全覆盖,一年20%。
闽执法平台
2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能源利用效率的监督检查
重点用能企业
福建省内
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能源利用效率情况
是
重点监管
一年一次
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全覆盖。重点用能企业“十四五”期间全覆盖,一年20%。
闽执法平台
3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企业实施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的监督检查
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企业
福建省内
企业实施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
是
重点监管
一年一次
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全覆盖。重点用能企业“十四五”期间全覆盖,一年20%。
闽执法平台
4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节能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节能服务机构
福建省内
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情况
是
“双随机、一公开”
一年一次
5%
闽执法平台
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的监督检查
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企业
福建省内
企业遵守《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
是
“双随机、一公开”
一年一次
10%
闽执法平台
6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的监督检查
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企业
福建省内
企业遵守《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
是
重点监管
一年一次
100%
闽执法平台
7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
福建省内
企业是否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情况
是
“双随机、一公开”
一年一次
5%
闽执法平台
8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使用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
烧结砖生产企业
福建省内
是否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在设区的市城市市区、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是否生产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
是
“双随机、一公开”
一年一次
5%
闽执法平台
9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水泥生产、销售企业袋装水泥销售量的检查核实
水泥生产、销售企业
福建省内
水泥生产、销售企业袋装水泥销售量使用量情况
是
“双随机、一公开”
一年一次
5%
闽执法平台
10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稀土企业生产稀土产品的监督检查
稀土行业企业
福建省内
依职责检查企业关于稀土的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产品流通、进出口等活动
是
“双随机、一公开”
一年一次
10%
闽执法平台
1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我厅核准的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黄金采选矿项目企业
福建省内
企业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是
重点监管
一年一次
我厅核准且已开工的项目50%
闽执法平台
12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派出机构(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
对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的监督检查
无线电频率使用者和在用无线电台(站)
福建省内
1.对无线电频率使用的检查:
(一)是否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无线电频率使用批准文件;
(二)是否按照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无线电频率使用批准文件载明的使用频率、使用地域、业务用途、使用期限、使用率要求等事项以及特别规定事项使用无线电频率;
(三)是否降低其申请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时应当符合或自行承诺的条件,是否改变申请时的技术方案;
(四)是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是否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
(六)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冒用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情况;
(七)取得无线电频率许可2年内是否使用;
(八)是否依法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九)是否按要求报送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报告;
(十)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况。
2.对在用无线电台(站)的检查:
(一)是否取得无线电台执照;
(二)是否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载明的事项以及特别规定事项使用无线电台(站);
(三)是否降低其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时应当符合或自行承诺的条件,是否改变申请时的技术方案;
(四)是否有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相关业务技能的人员;
(五)是否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六)是否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
(七)是否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
(八)是否对地面无线电业务台(站)和卫星地球站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其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是否依法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十)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况。
是
“双随机、一公开”
一年一次
一类无线电台(站)检查比例不低于此类无线电台(站)使用者的10%;二类无线电台(站),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抽查3家公众移动通信运营商;三类无线电台(站)检查比例不低于此类无线电台(站)使用者的3%(不含制式电台)。
闽执法平台
13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派出机构(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
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
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进口、销售企业
福建省内
企业是否取得型号核准的设备是否取得型号核准证,是否按要求注明型号核准代码,销售已取得型号核准证的设备是否办理销售备案,是否在销售页面标明销售备案主体编码或所对应的二维码。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巡检;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线上销售巡检每季度1次,线下巡检每半年1次;
双随机一年一次
3%
闽执法平台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附件下载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xls
更多>
-->
Archived Raw HTML